美国大学董事会的法律地位、结构属性与中国的误读
作者:
刘爱生
关键词:
美国大学
董事会
法律地位
结构属性
摘要:
董事会是美国最富特色的高等教育治理制度,国内外相关研究很多,但在美国大学董事会的法律地位、结构属性等重要问题上,国内外却存在不同的认知。美国大学“board of trustees”的准确翻译是“受托人委员会”。在法律地位上,它是美国大学的法人,而不是法人代表机构;在结构属性上,它是外部治理结构,而不是内部治理结构。中国的误读是典型的“橘逾淮为枳”案例。中国高校在建立自身特色董事会时,应避免犯同类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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